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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湛江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湛委办[2010]2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以“扶贫济困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捐款活动。

    一、“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指导思想

    广东是全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沿阵地,但因受地理、自然、经济基础和传统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部分农村人口仍处在贫困状态,成为制约广东科学发展的一大瓶颈。目前,我校对口扶贫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水槽村和湛江雷州市纪家镇南塘村两条村,两村共有贫困户120户,贫困人口560多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贫困群众过上好日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济困工作,把每年630日确定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工作。市委市政府也下发了有关通知,对我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党委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贫困群众捐款活动,广大师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踊跃捐款,奉献爱心。

    二、捐款的接收与用途

    捐款活动将在630日开始,72日截止。捐款活动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募捐的现金由学校财务处代收,由财务处统一开具收据。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将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和本单位捐款情况一览表报党委组织部。所捐款项将按要求提交省、市慈善机构或用于我校扶贫点的扶贫开发工作。各单位的捐款数额、各慈善机构给我校开具的捐款收据及用于扶贫工作的款项将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布,务必做到透明公开。

    让我们携起手来,奉献爱心,扶贫济困,共建和谐,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 

    附件: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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