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广东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的“阵地、窗口、平台”作用,规范网上信息发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网站运行效率,加大管理考核力度,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广海大[2005]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交流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方法和体会,通过党建工作经验的资源共享,让外界了解学校;通过公布组织、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透明度、开放度,进一步改进组织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与基层的联系;通过党务知识的传播,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务知识,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服务。
第二条 网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第三条 网站在因特网上的注册域名为http://www.gdou.edu.cn/zzb。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党委组织部负责“广东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密切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五条 信息采集
1、部内采集信息的主要内容为党建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
2、各基层党组织均可向网站提供文字或图片信息。
3、采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准确性、适用性、时效性。
第六条 信息维护和更新
1、各基层组织提供的信息应有专人负责存档,以备查阅。
2、每周对网页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更新,新闻信息及时更新。
3、对具有一定时效性的信息应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信息量大且质量优良,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和解决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指导性强,能够引起上级领导或社会广泛关注的;
2、栏目内容实效性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产生显著的宣传效果,社会评价较好的;
3、对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第八条 凡违反《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给予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