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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7-06-28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发挥广东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的“阵地、窗口、平台”作用,规范网上信息发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网站运行效率,加大管理考核力度,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广海大[2005]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交流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方法和体会,通过党建工作经验的资源共享,让外界了解学校;通过公布组织、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透明度、开放度,进一步改进组织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与基层的联系;通过党务知识的传播,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务知识,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服务。

    第二条  网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第三条  网站在因特网上的注册域名为http://www.gdou.edu.cn/zzb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党委组织部负责广东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密切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五条  信息采集

    1、部内采集信息的主要内容为党建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

    2、各基层党组织均可向网站提供文字或图片信息。

    3、采集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准确性、适用性、时效性。

    第六条  信息维护和更新

    1、各基层组织提供的信息应有专人负责存档,以备查阅。

    2、每周对网页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更新,新闻信息及时更新。

    3、对具有一定时效性的信息应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信息量大且质量优良,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和解决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指导性强,能够引起上级领导或社会广泛关注的;

    2、栏目内容实效性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产生显著的宣传效果,社会评价较好的;

    3、对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第八条  凡违反《广东海洋大学校园网络与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给予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07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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